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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架构
励威电子致力于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遵循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相关法令及公司章程以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并订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积极落实以下原则:
一、保障股东权益。
二、强化董事会职能。
三、发挥审计委员会功能。
四、尊重利害关系人权益。
五、提昇资讯透明度。
励威电子之最高治理机构为董事会,于股东会中选举董事,并依制度设置独立董事,共同负责公司策略与目标之制定及整体营运之管理。董事会成员忠实执行业务及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并以高度自律及审慎之态度行使职权。本公司董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之重大议决事项悉依法令规定期限内于主管机关指定之资讯申报网站办理公告申报,董事会议事录依规定详实记錄并且妥为保存。
励威电子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分别执行监督职责和提供专业建议,以强化董事会之管理职能。董事会之下亦设置稽核单位,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规范是否健全,查核内部控制是否持续有效运作,衡量各部门执行成果,并适时提供改善建议,促进有效营运目标之达成。
励威电子董事会具备完整的监督功能与管理能力,未来将持续落实与强化董事会职能,增加公司的企业价值及竞争优势,达成永续经营的目标,并致力于股东权益之保障。